传播谣言,上杭一网友被警方教育训诫!
2020-06-30 14:04:58 来源:上杭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
6月28日,微信网友在微信群转发一张图片并附文“染上了新型冠状病毒的牛”。该信息在微信群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 上杭县公安局迅速与相关部门核实为谣言,经落地核查造谣者为上杭某小区业主。当日,辖区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写下保证书,同时在该群进行了辟谣。望广大网民不听信谣言、不传谣。 相关法律规定: 1.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未经核实的消息属于违法行为,微信属于公共平台。在公共平台传播谣言、虚假信息,自己未经核实随意转发是违法的,而编造、故意散发此类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面临法律制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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