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省互联网举报平台 > 官方权威辟谣 > 正文

“教育部批准终止286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非最新发布

2021-08-26 11:22:32 作者: 来源:教育部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近期,网络出现“最新!教育部终止286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等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在未经核实情况下,将教育部2018、2019年公布的信息以“最新信息”发布,对社会公众造成误导。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教育部不断完善中外合作办学退出机制,2018、2019年共依法批准286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办学,并向公众发布了有关信息。批准终止的机构和项目中,大部分为经中外合作高校自愿协商并主动提出终止办学申请,还有部分存在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不足、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在教育部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中不达标而终止办学。

一直以来,教育部不断加强中外合作办学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定期评估、年度报告、专项核查等多种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提升办学水平,推动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退出机制是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建立从准入到退出的监管体系,有利于实现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保障学生权益,提升社会满意度。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