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网络自媒体专项整治
2021-10-25 16:03:29 来源:网信福建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网络自媒体过度追求“流量经济”“眼球效应”,特别是利用网上公开发布的法律文书,使用夸张刺激言论、煽情叙事手法炒作绯闻劣迹、散播暴力凶杀、展现血腥惊悚、煽动地域歧视、制造散播谣言,甚至有偿发帖删帖、实施新闻敲诈,影响社会安定稳定,人民群众反应强烈。 省委领导多次就网络自媒体各种乱象作出批示,要求呼应群众关切、加强管理。近日,省委网信办专门召开专题会商讨对策、部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调研,摸排并建立涵盖近百个自媒体账号的负面清单,并结合“文娱领域专项治理”“‘饭圈’乱象整治”,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加强网络自媒体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主动衔接中央网信办相关整治行动,扎实推进网络自媒体管理工作。截至10月19日,共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账号600余个。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