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公益慈善领域网络不良有害信息,请在此举报。
一、重点受理范围
1.网上“卖惨”募捐活动、产业链和网络伪公益慈善活动。
2.歪曲事实甚至捏造谣言,丑化、污名化公益慈善事业的自媒体、网络“黑嘴”、网络水军、营销号等。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材料。
2.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主体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3.举报人应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提供举报材料。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4.仅受理网站平台在福建省内备案的。受理范围之外的,举报人请向相关平台或其属地网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通过中央网信办12377平台(网址:www.12377.cn)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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