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涉非法捕猎贩卖鸟类网络不良有害信息,请在此举报。

一、重点受理范围

网络非法交易鸟类及禁用猎捕工具信息。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材料。

2.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人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3.举报人应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提供举报材料。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4.仅受理网站平台在福建省内备案的。受理范围之外的,举报人请向相关平台或其属地网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通过中央网信办12377平台(网址:www.12377.cn)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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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网信办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9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