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网络不良有害信息,请在此举报。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0日
二、举报受理范围
1.散布涉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及相关地区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领域虚假信息,捏造可能引起恐慌的灾难事故、违法犯罪、食品产品质量问题、疫情防控等谣言,特别是在权威辟谣信息发布后仍大肆造谣传谣的行为。
2.片面、歪曲传播赛事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信息,假冒当事人或相关人员身份发声,关联翻炒旧闻旧事。
3.发布抹黑“一国两制”制度言论,散布有关人群、民族、地域歧视的信息,挑拨地域对立、煽动群体对立,恶意损害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主要赛事举办地及相关地区形象。
4.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涉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相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和发布有关虚假赛事视频,以及关联赛事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的不实信息。
5.使用相同或者相似名称、域名、标识、页面等假冒仿冒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快应用、小程序;在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直播间或短视频背景等环节假冒仿冒相关地区官方机构、新闻媒体等。
6.组织“人肉搜索”,故意泄露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个人隐私信息,诱导实施网络暴力;实施拉踩引战、互撕谩骂等体育饭圈不良行为,影响运动员备战和赛事举办。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材料。
2.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人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3.举报人应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提供举报材料。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4.仅受理网站平台在福建省内备案的。受理范围之外的,举报人请向相关平台或其属地网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通过中央网信办12377平台(网址:www.12377.cn)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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