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关于福建省内涉黑涉恶信息,请在此举报。
一、重点受理范围
1.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信息线索。
2.网上涉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涉黄赌毒信息线索。
3.网上涉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信息线索。
4.网上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信息线索。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材料。
2.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人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3.举报人应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提供举报材料。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4.仅受理网站平台在福建省内备案的网上相关线索。网站平台备案在受理范围之外的,举报人请向相关平台或其属地网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通过中央网信办12377平台(网址:www.12377.cn)进行举报。
5.线下涉黑涉恶线索,请搜索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各地扫黑办或公安部门公布的其他举报方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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