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重点受理处置网络平台“自媒体”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突出问题。

(一)“自媒体”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消息;

(二)假冒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和特定人员的“自媒体”;

(三)“自媒体”违规营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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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网信办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9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