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一、重点受理范围

主要包括以偏概全、匪夷所思、哗众取宠等病态、低俗话题登上热搜榜单,破坏清朗网络空间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如:

1.炮制虚假信息、恶意营销炒作类话题;

2.助推网络戾气、传播负面价值类话题;

3.宣扬猎奇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类话题等。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材料。

2.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主体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3.举报人应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提供举报材料。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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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网信办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96123